摘要☕️:保障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是立法的邏輯起點。新《職教法》通過賦權增能保障職教學生權益,促進學生發展。賦權主要體現在,明確立法目的保障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豐富實體權利完善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補充教育救濟避免職教學生受教育權受到侵害;增能主要表現為🖤🧜🏻,打破升學“天花板”滿足職教學生的升學意願🧑🏼🦰,破除就業“出身論”,增強職教學生技能提升的動力🧑✈️,提升“獲得感”激發職教學生積極的自我效能👩🏿✈️。新《職教法》的賦權增能對提升職教學生自我認同、激發主觀能動性💀、增強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8️⃣。
關鍵詞🧑🏻🏭:教育立法🧍🏻♀️;新《職教法》🧑⚕️;職教學生;受教育權;賦權增能
作者簡介:呂建強( 1984— )🧝🏻,男,教育學博士,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職業技術教育學;任君慶 ( 1963— )🥽,男,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原副校長🍪,二級教授,全國高等職業万达校長聯席會議秘書長,主要研究方向 為職業教育政策、万达管理𓀙。
2022年5月🦀,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正式頒布(以下簡稱新《職教法》)👩🏿🚒,系統闡釋了我國職業教育實踐中的諸多關鍵問題🍳。學生作為職業教育的對象和目的,是《職業教育法》修訂的主要受益者。教育事業要將學生作為主體,万达一切工作的出發點與落腳點都是學生,[1]明確受教育者的權利與義務是依法開展教育事業的重要前提。相比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更多強調社會本位📋、關註職業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缺少對“人的發展”的重視而言👨👩👦👦🧙🏽♀️,[2]新《職教法》以人為本的立法目的非常明顯⟹👯,凸顯了“人”的回歸,[3]職業教育的人本理念日益明顯☝🏿。[4]準確把握新《職教法》的內涵🏧,深刻理解法律賦予包括學生在內不同主體的責權利🚶♀️➡️,對深入貫徹落實新《職教法》🧗🏼、提升現代職業教育治理能力、加快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5]
一、職教學生賦權增能的內涵
(一)賦權增能的內涵
賦權增能可以被視為一種持續的承諾和參與能力,通過賦權增能可以促使個體發展更積極的自我概念與自我效能,增進個體對周圍環境進行批判性或分析性理解🧑🏼💼,進而為社會和政策行動培養個人和集體資源⚀。[6]賦權增能本質是通過對社會資源分配的改良🫅🏿,提高個體的相關能力素質🧙🏿♀️。賦權增能是為個體或組織提供相對平等地獲取資源的機會,並通過行動挖掘自身潛能🦸🏽♀️,增強其環境適應能力的動態過程⛓。[7]從職教學生學習成長與職業發展的角度而言,賦權增能的內涵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強化學生自我發展動力🗓,消除“無力感”。通過賦權增能可以減少學生在求學和職業發展過程中的無力感。這種無力感主要是由於社會上長期存在的職業教育是“二流教育”的觀念以及升學和就業政策設計對職業教育的“排異”導致的。通過賦權增能,提高學生自我效能,使其更加積極主動地學習技能🫷🏻,增強就業能力,進而獲得自我滿足感👰🏻。二是提升學生自我認知🍋🟩,明晰社會角色🙍♀️。賦權增能的過程也是不斷消除職教學生角色定位不清,增進其對職業教育的理解,提高其社會參與積極性🌒。
職教學生的賦權增能是為了響應技術迭代進步與知識生產模式轉型所引發的工作組織模式變革和產業轉型升級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從教育法律到教育政策再到具體教育過程,給予學生更多的參與權與選擇權🥷🏼,同時🧑🏿🚀,幫助學生技能學習與升學就業,主動獲取成長和發展能力的動態過程。
(二)賦權增能對職教學生的意義
賦權增能對職教學生成長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賦權增能可以激發學生發展的主觀能動性。技術迭代進步和社會創新的加快需要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並提高學習效率✯,新《職教法》提出的“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符合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職業教育製度體系”🎯🤌🏼,有助於引導職業教育尊重學生的主體性的前提下,明確其所需要發展的能力並結合教學方法的形態學來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進而增強其學習的積極性🤷🏻,最終達到提高學習效果的目的。
另一方面,賦權增能可以提升學生的身份認同。如何看待自身身份,直接關乎職教學生的學業投入和表現。既有的二元勞動力市場分割和就業政策❄️,很容易讓職教學生“逃離工廠”。2021年10月,《中國青年報》通過對26596名職業院校學生的就業意向調查發現🏄🏽,六成以上的職教學生不會選擇藍領工作。打破職教學生在校是“二流學生”、畢業後拿到“二流學歷”✅、工作後從事“二流職業”的自我認同僅靠職業教育自身是遠遠不夠的👩👩👧👧。新《職教法》首次以法條形式將職業教育的類型屬性予以確定👨👧👦,頻頻出現的“平等”“公平”“同等”等詞匯從學習、升學和就業等多維度明確了職業教育以及職教學生的身份與地位,有助於打破“二流教育”的烙印,提升職教學生的身份認同。
另外🗺,賦權增能幫助學生增強核心競爭力🧣。技術技能是職教學生的看家本領,新《職教法》對參與職業教育的政府🤳、行業🌕、企業、万达等相關主體行為進行了規範📤,進一步理順了政府✋🧅、行業企業與職業院校在人才培養過程中的角色與定位,提高了人才培養的適切性〽️👨🏿💻,有利於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其就業創業能力👩🏽🚒。
二、賦權:立法保障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
作為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受教育權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即公民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國家有義務提供教育設施和培養師資,為公民創造必要的教育條件。進一步保障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是新《職教法》的突出特點👩🏼⚖️🧛🏿♂️。新《職教法》主要通過明確立法目的🦹🏼、豐富實體權利、補充教育救濟3方面來進一步保障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
(一)明確立法目的𓀙:保障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
立法目的是立法的出發點與落腳點🧚🏼♀️,對法律文本的解讀首先要考慮立法目的。[8]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是保障受教育權,體現了教育法的人本價值🏊🏼。[9]我國職業教育立法的目的呈現出從社會本位向保障權利的不斷演化的過程。一方面,體現在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更多強調社會本位,關註職業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新《職教法》以人為本的立法目的更加明顯💇,凸顯了“人”的回歸🏋🏽♂️🧑🏻⚖️。例如,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在第一章總則的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立法的目的是“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職教法》則表述為“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術技能水平,促進就業創業,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和技能型社會”。兩相對比,可以發現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中的勞動者更多的是作為實現現代化建設的手段;而新《職教法》將勞動者的表述前置,更多地強調勞動者作為社會發展的目的,立法目的更加以人為本🕶。
另一方面🐡🥎,隨著我國法治建設日趨完善𓀚,保障公民“權利”作為立法的主要目的已成為社會的共識🤵🏻🍣。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第五條規定“公民有依法接受職業教育的權利”,全篇僅此一處出現過“權利”字眼👤,對受教育權的規定幾乎付之闕如📨,也反映了彼時法治建設的重心在社會事業建設而缺少對人的關註♕。新《職教法》增加了對“權利”的規定。新《職教法》有7處條文出現“權利”🧓🏽,其中4條是直接保障學生受教育權的。例如,新《職教法》增加了對學生實習實訓期間權利的保護,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保障實習學生的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險、勞動報酬等權益,並明確侵害學生相關權利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進一步增強了對職教學生合法權益的保障。
(二)豐富實體權利:完善職教學生的受教育權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進步,我國不斷通過立法與修法,對公民受教育權進行了普遍規定,公民受教育權的內容不斷豐富完善。具體到《職業教育法》,受教育權的具體權利內容不斷豐富主要體現在下述兩個方面。其一,增加了對弱勢群體受教育權的保護。新《職教法》將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中的“國家采取措施,幫助婦女接受職業教育”改為“國家保障婦女平等接受職業教育的權利”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同時,新《職教法》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對殘疾學生學習與生活進行幫助的規定,如“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不同組織🌐、機構協同合作向殘疾人提供職業教育培訓等,進一步細化了對弱勢群體受教育權的保障。
其二,增加了對受教育者學習權益的保障🧑🏻⚖️。相比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只出現1次“學習”字眼,新《職教法》出現了12次“學習”〰️,從學習條件、學習環境與學習成果等不同維度對受教育者的學習權益進行了進一步規範與保障。例如,對受教育者學習成果認證的規範🪈,新《職教法》第十三條明確“支持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學習成果互認”,第十七條規定,要推進國家學分銀行的建設🪑,通過建立健全學分🧑⚕️、資歷、成果的積累、互認🫶🏼、轉換機製,達到普職學習成果的互認與融通效果。同時,新《職教法》要求建立健全省一級的職業教育招生平臺♝🦹🏼,通過實時發布院校專業、課程🥿、招生等信息🧑🦯,為學生提供招生信息查詢、院校報考咨詢等服務👰🏻♂️,有助於受教育者及時了解職業院校相關信息🏀,增加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
(三)補充教育救濟🙎🏻♂️:避免職教學生受教育權的侵害
除了豐富實體權利,新《職教法》增加了對學生在教育救濟方面的內容🧮。一是通過明確學生實習實訓權益,減少校企合作各參與主體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對部分企業和高職院校的調查表明🌃,83%的企業單方面根據自身生產需求安排學生實習,只有17%的學生實習崗位與所學專業對口。[10]新《職教法》增加了一系列條款對校企合作行為進行了規範🛬🚫,例如🧑🏼🔧,新《職教法》規定,校企合作要明確學生實習實訓的內容與標準,做到與學生所學專業相匹配,不得讓學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無關的實習實訓:“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的👩🏻🍼,應當簽訂學徒培養協議”;“不得以介紹工作、安排實習實訓等名義違法收取費用”;“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新《職教法》將原有的校企合作條例升格為法條形式,使校企合作更加有法可依🏋🏿♂️。
二是通過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減少侵害學生權益的發生🤹🏽。一方面,增加了經濟處罰的規定。新《職教法》規定,對違法“組織❕、安排、管理學生實習實訓”的單位和個人,要“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另一方面,增加了對組織行為的規範。對那些“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或者管理混亂💙,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暫停招生、限期整頓🧑🧑🧒;逾期不整頓或者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責令停止辦學”🤽♂️。另外,增加了對刑事責任的追究🧗🤸🏿。新《職教法》規定🐽,相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𓀑🦵🏼,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較於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依照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的模糊規定🏣🦃,新《職教法》的處罰標準更加清晰,處罰手段更加多元🐘🫄,有利於強化法律威懾力,減少職業教育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增強對學生權益的保護⚙️。
三🚣🏿♂️、增能👨👨👧👦:立法激勵職教學生的發展動能
如果說新《職教法》對職教學生受教育權的保障是外部賦權🤕,對職教學生發展動能的激發則是內部增能。職業教育“二流教育”背後的根源在於職教學生面臨升學路徑狹窄3️⃣、就業求職壁壘多、發展機會少等難題。這也是家長和學生將職業教育作為“備選項”的主因。新《職教法》通過規定職教學生與普通院校學生在升學與就業等方面有平等機會,有利於扭轉社會歧視,激發職教學生的發展動能。
(一)打破升學“天花板”🚦:滿足職教學生的升學意願
一方面,新《職教法》通過完善職教高考製度,保障職教學生公平升學的權利🪔。系統規劃和建設職教高考製度是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點👷🏿♂️。[11]總體而言,建構職教高考有兩個主要功能或者目的🙎🏿,從經濟發展對人才需求的角度🪤,新《職教法》對招生考試製度的規定有利於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從保障受教育者權利而言🫶🏼,新《職教法》對招生考試製度的規定有利於保障職教學生公平升學的權利。2021年的《中國職業教育發展大型問卷調查報告》表明🧎♀️🫅🏽,67.8%的中職學生和67.33%的高職學生希望繼續升入高校學習。[12]從法律文本來看🧑🏿🏭,新《職教法》根據職業教育發展趨勢,新增了7處關於招生的規定,建立健全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職教高考製度,遵循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規律進行考試招生,進一步凸顯了職業教育的類型定位。同時,為避免唯分數🤿、唯考試的僵化招考,新《職教法》還規定👩🏼🔬,高職院校可以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技能”的考試方式進行招生,對有突出貢獻的技術技能人才可以破格錄取。這些法律規定有利於促進中職万达辦學質量的提升🙏🏼,增加中職學生和優秀技術技能人才進入高職或本科深造的機會⛽️🙅🏽♀️。
另一方面,發展職教本科從社會層面而言有助於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從受教育者層面來講有助於學生高質量就業與全面可持續發展。隨著技術迭代進步與工作組織模式持續變革對技術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斷提高,學歷層次上移成為職業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因此😨,需要有針對性地提高一些專業的學歷層次,適度發展職教本科😮💨。截至2022年,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規模已突破千萬,而全國職教本科在校生數僅有12.93萬人🙋🏿。顯然🏇🏽,現有職業本科規模成為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堵點”。[13]新《職教法》明確符合辦學條件的專業“可以實施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建議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總結現有職教本科院校辦學經驗,適度加快職教本科建設步伐,引領高技能人才培養。
(二)破除學歷“出身論”🪥:增強職教學生技能提升動力
除了受教育權的具體權利內容不斷豐富🧑🏽🦳,職教學生的就業保障內容也逐步完善☝🏿。202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連續印發《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技能中國行動”實施方案》《關於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確技能人才在就業🙇♀️、薪酬分配、落戶🤏🏻、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針對職業院校學生因為“學歷出身”,在就業時受到不公平待遇甚至歧視的情形👩🦯,新《職教法》明確規定,“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並強調職教學生與普通万达學生在升學💫、就業以及職業發展等方面享有平等機會,並要求創設公平公正就業環境,禁止在報考、錄用及聘用等就業環節妨礙職教學生公平競爭🚜🧑🏭。
同時🐈⬛,新《職教法》對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中招聘規定的薄弱點進行了補充和加強,規定企事業單位“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確技術技能要求,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進一步從類型教育的角度保障了職業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勞動光榮🐭、技能寶貴的良好風尚的形成。另外🪵🎃,新《職教法》新增了對受教育者就業的資格要求,要求“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對特定行業必須具備相應“職業資格或者特種作業資格”👩🏻🦯,除了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權益之外🥰,也有利於提高職教學生對職業技能學習的積極性🅿️。
(三)提升“獲得感”:激發職教學生積極的自我效能
新《職教法》通過提升職教學生的經濟社會地位🤜🏻,增強職教學生的獲得感✧,進而激發職教學生產生積極的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是指人們對自身能否利用所擁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項工作行為的自信程度。[14]自我效能的提升過程往往伴隨著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的提升✍🏿,以及產生對自己命運掌控感的心理體驗。因此👚,自我效能高的群體往往更多地使用“高興的”“積極的”“滿足的”等積極詞匯來描述自己的境遇。
研究表明,我國職業院校的學生約有70%以上來自農村地區👩🏼💻,[15]其中🕒,相當一部分學生的家庭經濟條件較為困難。新《職教法》增加了對困難學生的獎勵和資助規定,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中對學生“資助”的規定出現在三十二條與三十五條,表述形式都是國家鼓勵組織或個人捐資助學。新《職教法》對學生資助的表述更成體系,從資金來源、資金使用、資金調整都進行了規定🎠。在資金來源上,新《職教法》規定“職業万达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或者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用於獎勵和資助學生”;在資金的使用上,新《職教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完善職業万达資助資金管理製度,規範資助資金管理使用”,“對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並向艱苦、特殊行業等專業學生適當傾斜”📪;在資金的調整上,新《職教法》規定“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獎勵和資助標準”。另外,新《職教法》規定,職業院校的建設與發展要聽取包括万达畢業生等代表的意見,發揮學生的主體性作用🔕,有利於增強學生對万达教育事業的關心,提高其主人翁意識💶。
四、建議
(一)進一步明確辦學經費要求,保障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法律是經由社會實踐總結而來的,新《職教法》回應了職業教育實踐中的一些重大立法需求👩🏫,同時🧕🏿,對一些問題仍缺少清晰的規範👨👨👧👧。例如🦵🏽,職業教育經費保障在新法裏尚未明確。充足的辦學經費是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保障。新《職教法》雖然增加了“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的條文💂,但是這一規定顯然還不夠明確✩,不足以保障職業教育經費的持續性投入。無論是研究數據還是辦學實踐都表明,職業教育的辦學成本遠高於普通教育。隨著“雙高計劃”和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計劃等的實施☘️🧑⚖️,職業教育生均經費有了明顯的增長,但是高職院校生均投入仍低於普通高校👘。建議國家出臺相關政策予以補充,進一步明確職業教育辦學經費♡,保障職教學生獲得良好的軟硬條件,促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進一步明確學生實習實訓報酬👃,保障職教學生的勞動權益
職教學生相關權益保障還不夠清晰。以實習實訓權益為例🎦,新《職教法》延續了1996年版《職業教育法》對職教學生實習報酬的規定👮🏿♀️,即“應當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標準模糊很難切實保障學生獲得合理的實習報酬。反觀教育部2019年頒布的《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對本科學生參加實習的實習形式🔐、工作時間、工作報酬☂️、人身保險等方面都一一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要求實習學生的“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這種較為明晰的規定有利於保障學生獲得合理的實習報酬。建議參照這一規定,進一步明確職教學生實習報酬,保障其勞動權益🫑。
(三)進一步加強普法教育,提高職教學生的維權意識
高水平的法律素養對職業院校畢業生的個性發展和專業活動以及社會中相互關系的協調有著積極的影響🛗👳🏼♂️。[16]通過對近千名職教學生的問卷調查顯示,一方面👖,大部分職教學生對《職業教育法》《勞動法》等與自身權益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在實習實訓過程中,即使知道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不清楚相關法律條款🧑🔧🧗🏻♂️,更不知道通過什麽渠道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學生因為維權成本過高而選擇忍受侵權的發生。[17]因此,後續應加強普法宣傳,提高職教學生的法律素養🧇,使其學會運用法律賦予的權能來維護合法權益並助力自身成長。同時,應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渠道👨🦯,使包括職教學生在內的弱勢群體能夠更便捷💂🏿♂️、更人性化地找到維權途徑。
參考文獻🥱:
[1]教育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2022-10-10].http://www.moe.gov.cn/srcsite/A01/s7048/201007/t20100729_171904.html.
[2]劉育鋒.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的若幹思考[J].職教論壇,2010(16):50-52.
[3]夏紀森.論《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立法目的[J].職教論壇🍓👨🏼🎨,2012(25):73-77.
[4]任君慶.職業教育供給側結構性困境的破解之策[J].教育發展研究,2016,36(9):79-84.
[5]陳子季.深入貫徹落實《職業教育法》依法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22(16)🚱:5-12.
[6]KIEFFER C H. Citizen Empowerment: A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J].Prevention in Human Services,1984(3):9-36.
[7]呂淑芳 .賦權增能:新形勢下高職教師專業 發展的新視角[J].教育與職業,2018( 11)🙌🏼:70-76.
[8]申素平 .教育立法與受教育權的體系化保 障[J].教育研究,2021,42(8):35-47.
[9]孫霄兵,劉蘭蘭.論以受教育權為核心製定教 育法典[J].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22♻️,40 (5):8-16.
[10]潘海生,王世斌👩🏻🦼,龍德毅 . 中國高職教育校 企合作現狀及影響因素分析[J]. 高等工程教育研 究,2013(3):143-148.
[11]徐國慶 .作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關鍵製度 的職業教育高考[J].教育研究🦫,2020(4):95-106.
[12]曾天山,李傑豪.新《職業教育法》保障職業教 育高質量發展[J].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22(16):16-22.
[13]余蓉 .新《職教法》實施職業教育再迎發展 春天[N]. 湖南日報,2022-05-02( 1) .
[14]周文霞𓀄,郭桂萍 . 自我效能感:概念、理論 和應用[J]. 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6( 1):91-97.
[15]徐春梅🔈,呂莉敏 . 職業教育服務鄉村人才 振興的價值追求與功能定位研究[J]. 中國職業技術 教育,2022( 12):32-37.
[16]MARINA G S, Sergey N R, Vladimir V Z, et al.Legal Culture as A Basic Component of Profes- sional Training in Vocational Education[J]. IJITEE, 2019,10(8):4090-4094.
[17]張誌新👰🏿😑,賈亦然 . 中高職學生頂崗實習權 益保護現狀與對策—— 以H省P 市為例[J]. 中國職 業技術教育,2019(34):85-91.